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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杭州市物价局关于药品从业人员上岗培训收费标准的批复

发文单位:浙江省杭州市物价局

文  号:杭价费〔2007〕138号

发布日期:2007-7-16

执行日期:2007-7-16

生效日期:1900-1-1

杭州市医药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

  你单位《关于举办药品从业人员上岗培训及考试的申请报告》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核定药品从业人员上岗培训班培训收费标准每人每期75元,培训时间三天。培训费含场租费、办公费、师资费、报名费,资料费用按实计收。学员在培训期间的交通费、食宿费等费用按有关财政政策办理,不得与培训费合并收取。

  二、上述收费标准自发文之日起执行,有效期为一年。

  二OO七年七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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