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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农村水电站更新改造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文单位:浙江省水利厅

文  号:浙水电〔2007〕9号

发布日期:2007-7-18

执行日期:2007-7-18

生效日期:1900-1-1

各有关市、县(市、区)水利(水电、水务)局: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农村水电安全生产管理,规范农村水电站更新改造工作,保证项目建设的进度、质量、安全和投资效益,根据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农村水电站更新改造工作实际,特制定《浙江省农村水电站更新改造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七年七月十八日

浙江省农村水电站更新改造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农村水电站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农村水电站更新改造工作的顺利开展,保证项目建设的进度、质量、安全和投资效益,根据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农村水电站更新改造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浙江省境内所有农村水电站更新改造项目。

  第三条 农村水电站更新改造项目是指经有关部门审批(核准)的报废重建、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的项目。

  第四条 农村水电站更新改造项目建设管理实行统一管理和分级管理相结合。省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农村水电站更新改造工程项目的组织、指导,省、市、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相应权限负责项目监管。

  第二章 设计和审批

  第五条 农村水电站更新改造项目应符合我省的农村水电站更新改造规划。

  第六条 农村水电站更新改造项目应报当地投资主管部门立项(核准)。项目涉及增容的,在立项(核准)前应编制更新改造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并办理相应的取水许可申请。

  第七条 农村水电站更新改造项目初步设计审查由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并实行分级管理。

  第八条 更新改造后总装机容量达5000kW或单机容量达2500kW及以上的项目由省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查;改造后总装机容量大于2000kW且小于5000kW或单机容量大于1000kW且小于2500kW的项目由市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查;其它项目由县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查。

  第九条 实行施工图设计审查制度,具体按《浙江省水利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办法》(浙水建[2002]57号)实施。

  第十条 农村水电站更新改造方案应结合电站实际,充分体现资源补偿、经济补偿、生态补偿等"三大补偿"机制,遵循充分利用水能资源、优先采用先进材料和工艺等原则。

  第三章 项目管理

  第十一条 农村水电站更新改造项目应实行项目法人制。项目法人对工程的质量、安全、资金筹措与使用、工程进度及投资效益等全面负责。

  第十二条 农村水电站更新改造项目实行招标投标制。招标工作按照《浙江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和施工招标实施细则的规定执行,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按管理权限对招标活动进行行政监管。

  第十三条 农村水电站更新改造项目实行建设监理制。监理单位必须具有相应的水利水电建设监理资质。电站计算机监控系统更新改造的监理单位应具有相应专业的监理资质。

  第十四条 农村水电站更新改造项目初步设计单位应具有相应水利水电设计资质。

  第十五条 各参建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省有关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管理规定,切实加强质量管理。

  第十六条 农村水电站更新改造项目实行开工报告审批制度。项目法人应认真落实改造项目开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并经初步设计审批单位批准后方可开工。

  第十七条 农村水电站更新改造项目实行机电设备检测制度。项目改造完成后,必须通过有机电设备检测资质单位的检测方可进行机组启动验收。

  第十八条 涉及增容的农村水电站更新改造项目,必须在取得有管辖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取水许可证后方可进行机组启动验收。

  第十九条 农村水电站更新改造项目实施工程进度季报制度。各有关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应于每季度结束后5日内将《农村水电站更新改造项目季报表》(见附件)报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市水行政主管部门于每季度结束后10日内将季报表报省水行政主管部门。

  第四章 工程验收

  第二十条 农村水电站更新改造项目建设实行验收制度。验收分机组启动验收和竣工验收,按照"谁审批、谁验收"的原则落实分级管理责任。

  第二十一条 农村水电站更新改造项目工程验收执行《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1999),可适当从简,但验收材料仍须满足规程要求。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由省水利厅负责解释。

  附件:

县(市、区)农村水电站更新改造项目季报表

序号  项目情况  目前工程进度  完成投资(万元)  
项目名称  业主单位  建设性质  原装机(kW)  改造后装机(kW)  厂房  机电设备及升压站  引水系统  完成装机(kW)  利用外资  省级补助  地方安排  业主自筹  银行贷款  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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