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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济南市物价局转发省物价局《关于加强夏粮价格监控认真落实小麦最低收购价政策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单位:山东省济南市物价局

文  号:济价格字[2007]73号

发布日期:2007-7-18

执行日期:2007-7-18

生效日期:1900-1-1

各县(市)、区物价局:

  现将省物价局《关于加强夏粮价格监控认真落实小麦最低收购价政策的通知》(鲁价发电[2007]17号)转发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

  一、夏粮收购工作涉及到农民的切身利益,一定要严格执行小麦最低收购价政策。各收购点要公开挂牌、实行明码标价。

  二、切实加强对小麦收购价格的监测,注意跟踪小麦收购价格的变化,有重大情况及时报告。

  三、对小麦收购点的价格执行情况要经常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保证夏粮收购工作顺利进行。

  二○○七年七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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