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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更换各省辖市国家税务局行政印章的通知

发文单位: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文  号:苏国税函[2007]286号

发布日期:2007-7-23

执行日期:2007-7-23

生效日期:1900-1-1

各省辖市、苏州工业园区国家税务局:

  鉴于1994年启用的各省辖市国家税务局行政印章使用时间较长、破损严重的实际情况,经请示局领导同意,决定对各省辖市、苏州工业园区国税局的行政印章统一更换为光敏材质的新印章。新印章从2007年7月30日始启用,旧印章同时作废。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二OO七年七月二十三日

  附件:新启用的印章印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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