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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翔安区绿色通道与沿海防护林工程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单位:福建省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政府

文  号:厦翔政〔2007〕80号

发布日期:2007-7-20

执行日期:2007-7-20

生效日期:1900-1-1

各镇(街、场),区直各办、局,各有关单位:

  《翔安区绿色通道与沿海防护林工程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政府
  二○○七年七月二十日

翔安区绿色通道与沿海防护林工程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绿色通道与沿海防护林工程建设是生态环境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项具有战略意义的国土绿化工程。建设绿色通道与沿海防护林工程,不仅对保护公路、铁路、海岸,有效抵御自然灾害,改善沿线生态环境,全面推进城乡绿化美化向纵深发展,而且对改善和优化沿线地区经济社会环境,促进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改善我区生态环境和促进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为目标,以提高高速公路、国道、省道、铁路沿线的绿化覆盖率和绿化水平为重点,充分调动全社会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实现我区绿化通道工程建设的生态效益、社会效益、防护效益、景观效益的统一。

  (二)基本原则

  1、生态景观优先原则。全面提升我区绿色通道建设与沿海防护林工程建设的整体水平,充分发挥改善生态环境和促进经济发展的功能。

  2、合理规划、统一布局原则。科学制定绿色通道与沿海防护林工程建设规划,要与城区景观相适宜,与城区总体规划相结合。

  3、政府引导、社会共建原则。要吸引社会各方面的力量,积极参与绿色通道与沿海防护林工程建设。

  4、防护功能和美化效果并重原则。以常绿乔木为主,乔灌结合,富有层次,季相变化。

  二、目标和任务

  (一)建设目标

  通过一年(2007—2008年)的努力,把我区范围内的主要通道建成绿色之路、景观之路、生态之路,同时构建比较完整的具有较强防护功能和景观效果的沿海防护林体系,打造“生态翔安”。

  (二)任务及地点(具体以市级下达为准)

  1、高速公路隔离栅外两侧20—30米,324国道、201省道(水浏线)、铁路两侧边沟外缘起10—20米绿化带。主要是新带建设、断带补齐,要按照防护与景观并重的原则来建设,并与红线内的绿化相协调,尽快形成生态林带、景观林带(主要在内厝、马巷、新店)。

  2、通道两侧一重山生态风景林建设,做到集中连片,种植大苗、配置彩化树种,按照示范片标准建设生态风景林(主要在内厝、新店)。

  3、建设100—200亩的苗木生产基地(新店水浏线一带)。

  4、“青山挂白”治理工作(主要在内厝西菇庵一带)。

  5、完成通道沿线村庄绿化美化,结合旧村改造和新村建设以及“创绿色家园建富裕新村”示范村建设搞好村庄绿化,道路边沟或隔离栅外缘100米范围内沿线村庄绿化率达30%以上(主要在内厝、马巷、新店)。

  6、构建以基干林带和红树林为主的海岸绿色屏障,沿大陆海岸线建设一条宽20—30米,比较完整的,具有较强防护功能和景观效果的海岸基干林带(主要在新店澳头至莲河一线和大嶝)。

  三、资金来源

  (一)租地补偿

  绿色通道与沿海防护林工程建设租地补偿从绿化当年开始,按照每年每亩800元的标准包干执行。补偿标准每3年递增10%,补偿期限暂定为10年。补偿资金由市、区两级财政按7:3承担。

  (二)绿化投资

  高速公路、国道、省道、铁路沿线红线外绿化和海岸基干林带建设按照每亩2000元标准执行,资金由市、区财政按7:3承担。高速公路、国道、省道和铁路红线内绿化资金由业主单位自行解决。沿路一重山和沿线村庄绿化资金由市、区两级财政解决。沿线“青山挂白”治理资金由区国土部门按现行渠道解决。

  (三)管护费用

  绿色通道与沿海防护林工程建设给予管护补助,补助标准为每年每亩200元,由市财政统筹解决。

  四、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

  为了加强对绿色通道与沿海防护林工程建设的组织协调和领导,既分工负责,又密切配合,全力推进绿色通道工程建设,确保任务顺利完成,区里成立了以区长为指挥长的绿色通道工程建设指挥部;制订《翔安区绿色通道与沿海防护林工程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由区发改局、财政局负责将绿色通道配套经费列入07-08年度基建项目,落实项目经费;翔安区规划分局配合市规划局做好规划工作。于6月30日前完成。

  (二)实施阶段

  1、由区绿色通道指挥部和镇(街道)在控制性详细规划基础上,进行前期的调查,摸清辖区内需要进行绿化建设的地点、面积。

  2、由宣传部门负责,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大力开展宣传发动工作。

  3、由镇(街道)负责落实租地工作并签订绿化用地租赁合同,做好绿化用地定桩确界工作,于8月30日前完成。

  4、由区绿色通道指挥部负责制订苗木采购招投标办法,落实苗木供应,制订绿化工程招投标办法,组织工程实施。2008年3月30日前完成。

  5、由区绿色通道指挥部负责检查验收,2008年4月30日前组织工程初步验收,2008年10月30日组织工程竣工验收。进行检查评比,实行以奖代补。

  6、后期管护:区绿色通道指挥部建立绿色通道管护制度,明确管护责任人,同时做好苗圃的建设。2008年10月30日前完成。

  五、有关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建设好绿色通道,不仅对保护铁路、公路,改善沿线生态环境,全面推动城乡绿化、美化、彩化向纵深发展,而且对改善我区道路沿线社会经济环境,提升人民生活品质,打造“生态翔安”具有重要意义。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统一思想认识,主要领导要负起责任,把绿色通道建设摆上重要的议事日程,把它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二)相关镇(街道)成立指挥部

  绿色通道工程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面广,政策性强,要按期完成建设目标,任务艰巨。区成立以区长为指挥长的翔安区绿色通道工程建设指挥部。相关镇(街道)也要成立相应的指挥机构,负责对本辖区内绿色通道工程建设的组织领导,确保任务顺利完成。

  (三)落实责任制

  工程建设实行市、区、镇(街道)三级政府负责制,以区、镇(街道)为主,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认真做好规划、指导、服务等工作。区政府下达绿色通道工程建设责任书,相关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增强责任感,建立目标管理责任制,层层签订责任状,确保绿化工作落到实处。

  (四)加强组织协调

  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绿色通道工程建设的组织协调和检查督促,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要建立评比奖励制度,工程建设完成后,进行一次检查评比,并对检查情况进行通报。对领导重视、措施有力、任务完成好的单位,实行以奖代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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