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法规

浙江省杭州市物价局关于消防安全培训收费标准的批复

发文单位:浙江省杭州市物价局

文  号:杭价费〔2007〕141号

发布日期:2007-7-20

执行日期:2007-7-20

生效日期:1900-1-1

杭州市公安消防局:

  你单位《关于要求延续消防安全培训收费标准的请示》(杭公消[2007]76号)悉。经研究,同意消防安全培训班培训收费标准每人每期180元,培训时间56课时。培训费含场租费、办公费、师资费、报名费,资料费用按实计收。学员在培训期间的交通费、食宿费等费用按有关财政政策办理,不得与培训费合并收取。

  上述收费标准自发文之日起执行,有效期为一年。

  二○○七年七月二十日

其他相关法规更多 >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