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浙江省国土资源厅
文 号:浙土资办〔2007〕120号
发布日期:2007-7-26
执行日期:2007-7-26
生效日期:1900-1-1
市、县(市、区)国土资源局:
现将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矿产督察员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7)144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七年七月二十六日
附件:《关于进一步加强矿产督察员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7)144号)
发文单位:浙江省国土资源厅
文 号:浙土资办〔2007〕120号
发布日期:2007-7-26
执行日期:2007-7-26
生效日期:1900-1-1
市、县(市、区)国土资源局:
现将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矿产督察员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7)144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七年七月二十六日
附件:《关于进一步加强矿产督察员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7)14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