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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布百特公司人血白蛋白临时最高零售价格的通知

发文单位:北京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

文  号:京发改[2007]1350号

发布日期:2007-8-7

执行日期:2007-8-15

生效日期:1900-1-1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人血白蛋白价格问题的紧急通知》(发改电[2007]26号)精神,为缓解我市人血白蛋白供应压力,现将百特公司生产人血白蛋白临时最高零售价格(见附件)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各销售单位应严格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市发展改革委关于药品加价率的有关规定执行。同时,县及县以上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应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精氨酸等354种药品最高零售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06]2989号)有关规定执行。即以最小零售包装的实际采购价为基础,顺加不超过15%的加价率作价,实际采购价高于500元的,最高加价额不得超过75元。

  二、文件执行期间如遇国家发展改革委政策调整或该产品市场供求和成本发生变化,市发展改革委将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相关规定以及市场实际购销情况和生产成本进行调整。

  三、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价格监督检查工作,对价格违法行为要依法严肃查处。

  本通知自2007年8月15日起执行。

  二〇〇七年八月七日

  附件:百特公司人血白蛋白临时最高零售价格金额

  单位:元

目录序号  通用名  剂型  规格  单位  临时最高零售价格  
1029 人血白蛋白  注射剂  10g:50ml 瓶  350 
    注射剂  12.5g:50ml 瓶  415 
    注射剂  12.5g:250ml 瓶  416 
    注射剂  25g:100ml 瓶  706 
    注射剂  25g:500ml 瓶  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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