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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杭州市经委关于增设高新技术产业处的通知

发文单位:浙江省杭州市经济委员会

文  号:杭经人〔2007〕195号

发布日期:2007-6-14

执行日期:2007-6-14

生效日期:1900-1-1

各区、县(市)经贸局(经发局、发改经济局):

  根据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复(杭编[2007]81号),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市的高新技术产业工作,同意市经委增设高新技术产业处,其主要职责是:贯彻国家、省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的方针、政策;负责全市高新技术产业推进的统筹协调工作;负责指导区、县(市)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相关工作。

  特此通知。

  二○○七年六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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