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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中医院管理局关于对成都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动脉硬化指数测定服务价格的批复

发文单位:四川省物价局 四川省中医院管理局

文  号:川价函〔2007〕180号

发布日期:2007-6-18

执行日期:2007-6-18

生效日期:1900-1-1

成都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

  你院《关于申请同步周期全自动动脉硬化检测收费项目的请示》(院字﹝2007﹞第31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应用动脉硬化诊断装置开展动脉弹性检测,属新增医疗项目。按《全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归并,一级分类为临床诊疗类,二级分类为临床各系统诊疗,三级分类为心脏及血管系统。项目名称暂定为“动脉硬化指数测定”,项目编码为:310701029.

  二、项目内涵含脚踝/上臂血压比(ABI),脉搏波传导速度(PWV)。

  三、服务价格为每次60元。本服务价格包含检测过程中所需的卫生耗材。

  四、本批复为最高限价,不再按医院等级上浮,自2007年6月20日至2008年6月20日试行一年,试行期间的情况请及时和我们联系。

  2007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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