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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经贸委对长乐市航城协兴加油站等4个项目予以规划确认的通知

发文单位: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文  号:闽经贸市场〔2007〕343号

发布日期:2007-5-23

执行日期:2007-5-23

生效日期:1900-1-1

长乐市航城协兴加油站等4个单位:

  根据《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商务部令第23号)、《福建省成品油市场管理规定》(闽经贸市场(2007)237号)、《福建省2001-2010年加油站行业发展规划、2005-2010年成品油仓储行业发展规划》(闽经贸市场(2005)84号)等文件的规定,经审查,你们分别申请的原址扩建长乐市航城协兴加油站、福州兴宏发石油有限公司(加油站)(原福州鳌峰宏发石油店),新建福建省长乐市中海石化储运有限责任公司、宁德中友石化储运有限责任公司仓储设施均符合规划,可按规定继续办理后续申报手续。

  福建省经贸委
  二OO七年五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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