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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中闻投资管理中心南京印务中心2006年度上缴总机构管理费税前扣除标准的通知

发文单位: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文  号:苏国税函[2007]210号

发布日期:2007-5-26

执行日期:2007-5-26

生效日期:1900-1-1

南京市国家税务局:

  近接《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中闻投资管理中心提取2006年度总机构管理费税前扣除问题的函》(京地税企[2007]169号),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总机构提取管理费税前扣除审批管理的通知》(国税函[2005]115号)等有关文件的规定,同意中闻投资管理中心南京印务中心在经批准的69万元的限额内按不超过其销售(营业)收入1.24%的比例上缴总机构管理费,并在税前扣除;超过标准上缴的部分,应进行纳税调整。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二OO七年五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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