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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青岛市物价局、山东省青岛市财政局、山东省青岛市监察局转发省物价局、财政厅、监察厅关于加强行政事业性收费许可证年审工作的通知

发文单位:山东省青岛市物价局 山东省青岛市财政局 山东省青岛市监察局

文  号:青价费〔2007〕104号

发布日期:2007-5-29

执行日期:2007-5-29

生效日期:1900-1-1

各区、市物价局、财政局、监察局:

  现将省物价局、财政厅、监察厅《关于加强行政事业性收费许可证年审工作的通知》(鲁价费发[2007]85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收费年审工作认真贯彻执行。

  2007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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