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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路 内河货物运输业税收征收管理的通知

发文单位:广东省深圳市地方税务局

文  号:深地税发[2007]298号

发布日期:2007-6-4

执行日期:2007-6-4

生效日期:1900-1-1

各基层局:源自中华会计网校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路 内河货物运输业税收征收管理的通知》(国税函(2007)504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七年六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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