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云南省商务厅
发布日期:2007-4-28
执行日期:2007-4-28
生效日期:1900-1-1
现将《商务部办公厅关于2007年批准新增典当行工作安排的通知》(商办建函﹝2007﹞35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你们,结合云南实际,现将有关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请各州、市商务局根据《通知》和《典当管理办法》要求,认真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及时申报,以便及时择优筛选,汇总上报商务部。
二、严格进行申报材料的初审并提出初审意见,将本州、市初审通过的申请材料、初审意见和同级公安部门初审意见一式三份按“附件2.”要求顺序,用A4纸装订成册并附目录。如实填报“设立典当行初审推荐表”和“典当行设立分支机构初审推荐表”。
三、注册资金需按《云南省商务厅关于2006年我省新增典当行验资工作的通知》(云商市﹝2006﹞138号文要求,存入“中国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或“招商银行”所属银行以便验资。
四、务于2007年5月20日前,将申报材料报省商务厅市场处,同时报送电子文本。由于时间较紧,请各州、市认真抓紧组织申报工作,如期上报。
联系人:张克勤
联系电话:0871-6113851
传真:0871-3121298
Email:ynzkq@126.com
云南省商务厅
二OO七年四月二十八日
附件1. 《商务部办公厅关于2007年批准新增典当行工作安排的通知》
附件2. 云南省2007年申请设立典当行应提交的材料
一、设立申请(应当载明拟设立典当行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股东及出资额、经营范围等内容)
二、可行性研究报告
三、典当行章程
四、出资协议
五、出资承诺书原件
六、业务规则
七、内部管理制度
八、具有法定资格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原件(包括银行询证函复印件银行进帐单复印件等银行出具的出资证明,每页需加盖会计师事务所公章。出具验资证明日期距申请材料报至省商务厅日期在3个月以内,资金应当保存在验资帐户内,直至领取营业执照)
九、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个人股东、拟任法定代表人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拟任典当行的董事、监事、经理、财务负责人)简历及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复印件
十、具有法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法人股东2005年和2006年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原件(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或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财务状况变动表、会计报表附注及附属明细表,每页需加盖会计师事务所公章)
十一、具有法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法人股东出资能力证明原件(要求注明:出资额小于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差额,且在净资产额以内;权益性投资余额不超过本企业净资产的50%)
十二、法人股东的董事会(股东会)决议及营业执照副本(有效期在3年以上)复印件(需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公章)
十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有效证明文件(承租或拨付使用期限在3年以上)复印件
十四、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
十五、州、市商务局初审意见
十六、地级以上公安机关对拟办典当行的安全制度及安全防范措施出具的审核意见
十七、营业地点布局图
十八、国有资产相关管理部门关于国有资产投资典当行的承诺函(要求注明:同意国有资本进入典当行;承诺退出或转让时,须先经商务主管部门审核拟受让候选名单及有关资料后,再报国资委输相关国资转让手续)
(以上材料申请人须按顺序用A4纸装订成册并有封面、目录。一式三份上报省商务厅。)
附件3. 设立典当行初审推荐表
| 机构名称 | 拟任法定代表人 | 注册资本 | |||||
| 机构住所 | 所属地级州、市 | 邮政编码 | 联系电话 | ||||
| 股东及 出资额 | 股东名称 | 出资额 | 出资比例 | 经营范围: | |||
| 审核推荐机关: 申请材料中复印件均已查验原件。 (盖章) 经办人:???????????? 年???? 月???? 日 | |||||||
注:此表一式三份并加盖公章。
附件4. 典当行设立分支机构初审推荐表
| 分支机构信息 | |||||||||
| 机构名称 | 法定代表人 | 营运资金 | |||||||
| 机构住所 | 分支机构负责人 | 联系电话 | |||||||
| 典当行信息 | |||||||||
| 机构名称 | 法定代表人 | 注册资本 | 已有分支机构数量 | ||||||
| 机构住所 | 邮政编码 | 联系电话 | 许可证编码 | ||||||
| 出资额 | 股东名称 | 出资额 | 出资比例 | 经营范围: | |||||
| 审核推荐机关: 申请材料中复印件均已查验原件。 (盖章) 经办人:???????????? 年???? 月???? 日 | |||||||||
注:此表一式三份并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