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法规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08年国家农产品加工技术研发专业分中心申报指南的通知

发文单位:农业部办公厅

文  号:农办企[2007]6号

发布日期:2007-4-29

执行日期:2007-4-29

生效日期:1900-1-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农业(农牧、畜牧、农垦、乡镇企业)厅(委、局、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

  为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意见》精神,全面提升我国农产品加工业自主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能力,推动我国农产品加工业健康快速发展,我部将依据《农产品加工业“十一五”发展规划》的有关要求,在“十一五”期间逐步建立全国农产品加工技术研发体系,包括建设国家农产品加工技术研发中心和认定一批农产品加工技术研发专业分中心。

  现将《2008年国家农产品加工技术研发专业分中心申报指南》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组织符合条件的单位申报。

  二○○七年四月二十九日

2008年国家农产品加工技术研发专业分中心申报指南

  为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意见》和农业部《农产品加工业"十一五"发展规划》精神,全面提升我国农产品加工业自主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能力,推动我国农产品加工业健康快速发展,农业部决定构建全国农产品加工技术研发体系,包括建立国家农产品加工技术研发中心(以下简称国家中心)和认定一批农产品加工技术研发专业分中心(以下简称专业分中心)。

  专业分中心在农业部农产品加工主管部门和国家中心的指导下,主要开展特定行业农产品加工技术创新、发展战略及相关政策研究,行业科技人才培训,国际合作与交流,科技成果转化、示范与推广等方面的工作。

  一、背景

  农产品加工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也是近年来发展最快的产业之一。预计"十一五"期间,农产品加工业将保持年均增长12%的发展速度;到2010年,农产品加工业产值将突破7万亿元,与农业产值之比将超过1.5∶1.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对于合理调整农村产业结构,发展现代农业,提高农产品附加值,增强国际竞争力,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增加农民收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意义。农产品加工业的健康快速发展,必须建立在科技不断创新和科研成果迅速转化的基础之上。建设国家中心和各类专业分中心,就是要形成以企业为主体、以科研单位为技术依托、产学研相结合的农产品加工技术创新体系,搭建一个农产品加工技术创新平台,形成一支农产品加工科技创新队伍,加速科技成果转化,推动农产品加工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

  为此,农业部将依据《农产品加工业"十一五"发展规划》中提出的重点领域与区域布局,按照"公开申报、统一评审、优势优先"的原则,在"十一五"期间围绕粮油、果蔬、畜产品、水产品和传统农产品加工五大领域,分期、分批认定若干专业分中心。

  二、申报范围

  2008年计划认定50个专业分中心。

  (一)粮油加工领域

  1.小麦加工专业分中心

  在大兴安岭沿麓优质强筋春小麦产区和长江下游优质弱筋小麦优势产区分别建立小麦加工专业分中心。

  2.稻谷加工专业分中心

  在南方籼稻主产区、东北优势粳稻产区和南方特色稻米产区分别建立稻谷加工专业分中心。

  3.油菜籽加工专业分中心

  在长江中游油菜籽优势产区建立油菜籽加工专业分中心。

  4.花生加工专业分中心

  在黄淮海地区、长江中游及西南地区等花生优势产区建立花生加工专业分中心。

  5.薯类加工专业分中心

  在东北、华北、西北和西南马铃薯优势产区,华南木薯优势产区,华北、东北和西南甘薯优势产区建立薯类加工专业分中心。

  6.杂粮加工专业分中心

  在华北、西北、西南杂粮优势产区建立以燕麦、大麦、荞麦、小米、食用豆类等特色杂粮加工专业分中心。

  (二)果蔬加工领域

  1.苹果加工专业分中心

  在渤海湾地区建立以苹果汁加工和综合利用为重点的苹果加工专业分中心。

  2.柑橘加工专业分中心

  在长江上中游柑橘优势产区以橙汁加工为重点,在赣南-湘南-桂北柑橘优势产区以柑橘罐头加工为重点,在浙南-闽西-粤东柑橘带优势产区以柑橘罐头和综合利用为重点,分别建立柑橘加工专业分中心。

  3.热带水果加工专业分中心

  在华南热带亚热带地区以凉果、果汁、果干加工为重点,在西南热带水果优势产区以果汁加工与综合利用为重点,分别建立热带亚热带水果加工专业分中心。

  4.蔬菜加工专业分中心

  在东部沿海地区以速冻蔬菜、脱水蔬菜加工为重点,在西北地区以蔬菜汁和番茄酱加工为重点,建立蔬菜加工专业分中心。

  (三)畜产品加工专业分中心

  1.牛肉加工专业分中心

  在东北和中原肉牛优势产区建立牛肉加工专业分中心。

  2.羊肉加工专业分中心

  在内蒙古中东部、中原及西北肉羊优势区域建立羊肉加工专业分中心。

  3.蛋品加工专业分中心

  在东北、中原、西南地区及洞庭湖、鄱阳湖等蛋品优势产区,以中式传统蛋制品、消毒包装洁蛋、液态蛋、专用蛋粉加工为重点,建立蛋品加工专业分中心。

  (四)特色农产品加工专业分中心

  1.茶叶加工专业分中心

  在茶叶优势产区以农药残留控制技术、现代制茶技术、新型茶饮料开发、茶叶功能性物质提取为重点,建立茶叶加工专业分中心。

  2.蜂产品加工专业分中心

  在蜂产品优势产区,建立以出口蜂产品、保健蜂产品、有机蜂产品,以及综合利用开发为重点的蜂产品加工专业分中心。

  3.食用菌加工专业分中心

  在西南、华北、福建、江浙等食用菌优势产区,建立以贮藏保鲜、活性成分提取与功能食品开发为重点的食用菌加工专业分中心。

  (五)生物质燃料加工专业分中心

  在粮食主产区和重点林区,建立以农作物秸秆、林木废弃物等为原料加工燃料乙醇为重点的生物质燃料加工专业分中心。

  三、申报条件

  (一)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较强科研能力与条件,运行管理规范的内资或内资控股企业、科研院所和大专院校均可申报。鼓励以产学研形式联合申报。

  (二)农产品加工企业申报的条件是:具备一定的研发基础,技术创新在同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有研发机构和地点,人员结构合理;具有较强的经济实力,保证每年有一定的研发投入;资产负债率低于60%,诚信守法。

  (三)科研单位、大专院校的申报条件是:具备较好的研究基础和雄厚的科研实力,承担或组织完成过国家或省级重点科技项目,在同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有技术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的科技创新队伍;具备一定的经济实力,在研发中心建设与运行期间有一定的资金投入。

  (四)企业应在规定的区域和加工品种范围内进行申报;科研单位、大专院校申报可不受区域限制,但原则上每个单位只能申报一个专业分中心。

  四、申报材料及时间

  申报单位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申报书及相关材料,并须经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农产品加工主管部门签署初审和推荐意见。

  (一)申报文件

  1.申报书(见附件);

  2.附证材料:能够体现申报单位技术研发水平(如近3年承担省级以上课题的任务书,获得专利、新产品的证书,各种相关奖励的荣誉证书等)、科技创新能力(如人员素质情况、研发条件、科研合作协议等)以及财务状况(资产评估证明、近2年的现金流量表、银行信誉等级)等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二)申报时间

  1.申报工作自本指南公布之日起开始。《国家农产品加工技术研发专业分中心申报书》可从中国国家农产品加工信息网(http//www.app.gov.cn)或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产品加工研究所网站下载(http//www.foodcaas.ac.cn)。

  2.申报文件一式10份,请于2007年5月31日前报送农业部农产品加工局;同时通过电子邮件报送电子版。

  五、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农业部农产品加工局科教质量处

  联 系 人:詹 斌、姜 倩

  联系电话:010-64192713 64192712

  E-mail: kabc625@sina.com

  通信地址:北京农展馆南里11号

  邮政编码:100026

  附件:《国家农产品加工技术研发专业分中心申报书》

  中心名称:

  行业领域:

  申报单位:              (公章)

  单位负责人: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申报日期:

  农业部农产品加工局制
  二○○七年四月

  填 报 说 明

  1.《国家农产品加工技术研发专业分中心申报书》(简称申报书)适用范围:为申报国家农产品加工技术研发专业分中心(简称分中心)而设计。

  2.本申报书是认定分中心的主要材料之一。申报单位应根据申报表的要求认真填写,并打印出完整申报书。申报书可以复印,但每份需加盖红章。申报书中的各项内容必须如实填写,各栏目不得空缺,无此项内容时填"无",数据统一取小数点后2位。

  3.中心名称及申报单位必须填写全称;行业领域指所属粮油、果蔬、畜产品、水产品和传统农产品等领域。

  4.本申报书填好后与附件资料统一装订,一式10份。

  5.所有资料一律按A4纸标准大小提供(原件除外),另外还需要提供申报书的电子版材料。

  6.所有上报资料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到农业部农产品加工主管部门。

  7.本表中依托单位指分中心的组建单位;地方农产品加工主管部门指省级农产品加工主管部门。

  一、申报单位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    上级主管单位    
通讯地址    邮  编   
单位法定代表人情况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最高学历  身份证号码  电话(含区号) 
            
联系人    电话    传  真   
开户银行    账号    信用等级    
第一承担单位性质  □大型企业 □中小型企业 □高等院校  □科研院所  □其他  
职工总数     人 其中本科以上人员    人 其中研发人员     人 
上年末资产总额        万元 上年支出总额     万元 
上年度经费总收入      万元 其中:研发支出     万元 
其中:政府资助总收入      万元 上年度交税总额     万元 
技术开发总收入      万元 上年结余经费     万元 
代表性高技术或产品  获奖、应用及效益情况  
1.   
2.   
3.   
4.   
  二、组建分中心基本情况
分中心名称    
组建时间    通信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E-mail   
组建方式  ( )①独立组建 ②联合组建 机构性质  (  )①独立法人 ②非独立法人 
依托单位  ①  
②  
技术领域  (   )①粮油加工  ②果蔬加工   ③畜产品加工
④水产品加工  ⑤传统农产品加工  ⑥其他  
主要研究
方向  
  
近三年来取得的主要成果及水平    
分中心面积(m2) 设备总值(万元) 万元以上台件数  
      
分中心
人才情况  
职工总数        人 高级职称       人 
管理人员         人 本科学历以上人员       人 
技术人员        人 中心人均年龄       岁 
分中心主任  姓  名   出生年月    专业    
职  务   职  称   学位    
主要成就:
  
  三、组建分中心的必要性
(在国家农产品加工行业中的地位和作用;国外在相关领域研发现状和发展趋势;国内本领域技术水平、成果转化与产业化现状、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中心拟解决的关键问题。)








  
  四、组建分中心的可行性
(现有研发机构状况;拟组建分中心的主要技术特点及优势;近三年来取得的主要成果及水平。)








  
  五、分中心的主要目标和任务
(近中远期目标,包括在研究开发、成果转化、人才培养、对外交流、社会经济效益、自我发展能力、组织管理等所达到的目标;主要任务和发展方向。)









  
  六、分中心组建方案
(分中心的定位与作用、机构设置与职能、运行机制及建设地点、内容、规模与方案、建设周期与进度等。)









  
  七、分中心效益分析
(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分析)









  
  八、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
计划总投资  万元  
已完成投入  万元  
计划新增投入  合计  万元  
其中:设备投入  万元  
   场地投入  万元  
   运行费用投入  万元  
   研究费用投入  万元  
计划新增
投入来源  
类别  经费  到位情况  
单位自筹  万元    
政府资助  万元    
其 他 万元    
年度经费
投资计划  
年度  投入经费  用途  来源  
第一年度  万元      
第二年度  万元      
第三年度  万元      
        
申报经费主要用途  按经费使用情况选择不超过三种填入空格
(     )   1、购置设备   2、改善场地
3、运行费用   4、研究课题 
5、其他 
  九、审批意见
依托
单位
意见  
(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目标的可实现性进行审查,提出对申报研发中心的意见。)
               负责人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 
地方农产品加工主管部门意见  
负责人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 
国家中心意见  
负责人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 
农业部农产品加工主管部门意见  
 负责人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 
其他相关法规更多 >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