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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省财政专项资金建设项目投资计划抄送备案制度的通知

发文单位: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文  号:陕政办函〔2007〕64号

发布日期:2007-5-8

执行日期:2007-5-8

生效日期:1900-1-1

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2006年省政府第34次常务会议决定,财政专项资金中带有建设性质的,可以归入到省发展改革委建设资金类中,各专项资金主管部门都要加强与省发展改革委的衔接。

  根据省政府常务会议决定精神,经省政府领导同志同意,建立省财政专项资金建设项目投资计划抄送备案制度。从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各专项资金主管部门按原渠道和程序安排下达建设项目投资计划时,抄送省发展改革委一份,由省发展改革委对全省各类专项建设资金进行汇总。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七年五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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