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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农办关于认真做好2007年农业工程技术专业职务资格评审、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文单位:浙江省杭州市农业委员会办公室

文  号:市农办(2007)49号

发布日期:2007-5-10

执行日期:2007-5-10

生效日期:1900-1-1

市农口各局、市园文局,各区、县(市)职改办及农口各单位,市农办各直属单位,市木材总厂、西湖水域管理处,新安江开发总公司:

  根据全市人事工作会议精神和市人事局职称评审工作有关通知要求,现就2007年我市农业工程技术专业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和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2007年申报、推荐各级农业工程技术专业职务任职资格条件按《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有关规定执行,符合破格晋升条件的可以破格晋升。

  二、申报时间

  今年杭州市农业工程技术职务中级评审委员会(市工程第十中评委)拟于2007年9月下旬召开会议,届时将评审中级职务、推荐高级职务。请各单位于2007年7月20日以前上报评审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三、申报办法

  各单位的评审材料,请直接报送市农业工程第十中评委各专业审议组所在单位,即林业、水利专业报送市林水局,水产专业、农机专业报送市农业局,农村能源专业报送市农村能源办公室。评审费用请在报送材料时一并交纳。

  四、申报评审材料要求

  申报对象所在单位必须对申报对象填写内容的真实性进行严格把关,如实填写《送审材料确认表》,对学历证书、资格证书和奖励证书必须认真核对原件,并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以示审核确认。所有评审表格必须严格按规定的要求填写 ,自行更改表式的一律作退回处理。上报材料要求正确、整齐,一次报齐。申报材料要装在牛皮纸质的资料袋里,并在袋外贴上填好的《评审材料清单》。

  1、委托评审的单位应提交《送审材料确认表》,《送评报告单(委托书)》及《推荐评审工程师人员资格花名册》。

  2、评审对象应提交的材料按如下顺序装订成册(如材料较多,可装订2册):

  (1)材料目录;

  (2)学历证书(复印件)1份;

  (3)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复印件)1份;

  (4)聘任书(或聘约书)(任期内连续)1套;

  (5)外语考试合格证书(复印件)或《外语免试审核表》或《外语考试成绩审定表》1份;

  (6)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复印件),属于免试对象的提供计算机专业毕业证书(复印件)或45周岁以上的身份证(复印件)1份;

  (7)《破格推荐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审批表》批件1份;

  (8)个人专业技术工作总结(打印稿)1份;

  (9)专业技术人员考核表(事业单位人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近2年年度考核表)1套。

  若要分册自以下材料开始,装订顺序如下:

  (1)材料目录(本册);

  (2)论文、论著和研究报告(复印件),已经发表的论文、论著应同时提供刊物的封面及目录复印件1套;

  (3)研究成果(复印件)1套;

  (4)项目获奖证书等(复印件)1套。

  以下材料不需要装订: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不得打印和复印)3份;

  (2)《推荐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人员情况综合表》,一式25份,推荐高级一式30份,要求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

  (3)外语考试合格证原件,或《外语免试审核表》或《外语考试成绩审定单》(内容与装订成册中一样)1份;

  (4)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原件或计算机专业毕业证书(复印件),45周岁以上人员身份证复印件1份

  (5)《破格推荐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审批表》批件1份(内容与装订成册中一样);

  (6)提交多篇论文或著作者,请选一篇代表作并注明。

  请各单位抓紧时间做好准备工作,按时上报相关材料。如有不明事宜,请与市农办人事处联系。联系电话:85252103;联系人:祖先明。

  2007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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