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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麻黄素类易制毒化学品出口企业名单的公告

发文单位:商务部

文  号:商务部公告2007年第13号

发布日期:2007-5-15

执行日期:2007-5-15

生效日期:1900-1-1

  根据《麻黄素类易制毒化学品出口企业核定暂行办法》(商务部、公安部、海关总署、食品药品监管局令2006年第9号)有关规定,经商务部、公安部、海关总署、食品药品监管局及有关专家评审,兹核定中国医药保健品有限公司等13家企业为麻黄素类易制毒化学品出口企业(名单详见附件),有效期自文件下发之日至2008年12月31日止。

  特此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二○○七年五月十五日

  附件:

麻黄素类易制毒化学品出口企业名单

  1、中国医药保健品有限公司

  2、浙江普洛康裕制药有限公司

  3、青海省青海湖药业有限公司

  4、佳木斯市医药保健品进出口公司

  5、新疆制药厂

  6、新疆国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7、新疆新建对外经贸有限公司

  8、内蒙古正仁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9、开鲁兴利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10、鄂尔多斯市金驼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11、北方国际集团天津康兴医药保健品进出口有限公司

  12、甘肃美迩康进出口有限公司

  13、湖南麓山天然植物制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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