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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核安全局关于批准释放田湾核电站2号机组首次并网控制点的通知

发文单位:国家核安全局

文  号:国核安发〔2007〕57号

发布日期:2007-5-14

执行日期:2007-5-14

生效日期:1900-1-1

江苏核电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释放田湾核电站2号机组首次并网试验控制点的函》(苏核发(2007)112号)收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条例》(HAF001)和《核动力厂运行安全规定》(HAF103)等有关法规的要求,我局委托北方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组织检查组,对田湾核电站2号机组首次并网准备工作进行了核安全检查。根据检查结果,我局批准你公司实施田湾核电站2号机组首次并网试验。

  你公司必须严格遵守技术规格书和相关文件要求,做好并网后的调试工作。

  二○○七年五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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