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法规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千岛湖及新安江上游流域水资源与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规划的通知

发文单位: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文  号:发改地区[2013]2679号

发布日期:2013-12-31

生效日期:2013-12-31

浙江、安徽省人民政府:

《千岛湖及新安江上游流域水资源与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已经国务院批准(国函[2013]135号),现予印发。请按照国务院批复要求,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完善政策措施,认真组织实施《规划》确定的任务,实现水资源与生态环境保护目标。

附件:1、国务院关于千岛湖及新安江上游流域水资源与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规划的批复(略)

2、千岛湖及新安江上游流域水资源与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规划

( http://www.ndrc.gov.cn/zcfb/zcfbtz/2013tz/W020140114498727104128.pdf)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13年12月31日

其他相关法规更多 >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