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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关于中华联合财产保险公司湖北分公司筹建红安支公司等11家支公司的批复

发文单位: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

文  号:鄂保监产险〔2006〕78号

发布日期:2006-7-13

执行日期:2006-7-13

生效日期:1900-1-1

中华联合财产保险公司湖北分公司:

  你分公司《关于筹建黄梅等二十四家支公司的请示》(中华保险鄂发[2006]41号)已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分公司筹建红安支公司、团风支公司、樊城支公司、保康支公司、曾都支公司、华容支公司、孝昌支公司、安陆支公司、宣恩支公司、来凤支公司、仙桃支公司,筹建期最长为6个月,筹建期间不得从事任何保险业务经营活动。

  二、筹建就绪,须向湖北保监局提出开业申请,经审核批准,方可开业。

  三、筹建期满未提出开业申请者,如无正当理由,视为放弃筹建。

  二○○六年七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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