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海南省
发布日期:1991-1-1
执行日期:1991-1-1
生效日期:1900-1-1
一、评级机构:海南省企业信用评级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二、范围:凡企业在海南省注册的企业均可申请评级。
三、评级主要内容
1.资金实力
2.信用状况
3.经济效益与经营状况
4.发展条件
四、评级以定量分析为主,结合定性分析。在每项评级主要内容下设相应指标,并设定每项主要内容的分值和各项指标的分值,作为评级计分标准。总分值满分为100分。
五、评级计分标准分类:对工业企业、商业企业、金融企业和房地产企业分别设定(评级计分标准附后)
六、定级:先根据评级计分标准评出企业所得总分值,再根据总分值为企业定级。企业信用等级分为:
1.特级 AAA≥95分
2.一级 AA≥90分
3.二级 A≥80分
4.三级 B<80分
七、评级程序
1.受理企业申请;
2.签订委托企业信用评级合同书;
3.向企业收集有关资料;
4.现场调查、取证、分析测定;
5.撰写评级报告;
6.评委会论证并定级;
7.征求企业意见;
8.最终评定等级并公布,给企业颁发等级证书。
八、评级结果刊登在《海南日报》上。评级结果一年有效,全省有效。
九、评委会应本着公正性、科学性、权威性的原则,按照评级计分标准,独立自主地进行评级工作。
十、申请评估企业应如实向评委会报送有关资料。对提供失实和虚假资料的企业,评委会拒绝为其评级;已经评定的,宣布无效。
十一、企业信用评级为有偿服务,评委会按照经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收费。
附:工业企业信用评级计分标准
一、资金实力(30分)
1.资本负债比率(12分)=资本/ 全部负债×100%
达40%者为满分,每减少5个百分点,减1分。
资本:或自有资金,指不属企业对外负债的资金来源。(下同)
2.资产负债比率(10分)= 全部负债/ 资产×100%
低于或等于70%者为满分,每增加5个百分点,减1分。
3.速动比率(8分)= (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100%
达100%者为满分,每降低6个百分点,减1分。
流动资产:一年内可变现的资产,包括现金、活期存款、应收及预付款、存货,其他一年内可变现的资产。(下同)
流动负债:一年内需偿还的负债,包括:应付及预收款、短期借入款、其他一年内应归还的负债。(下同)
二、信用状况(25分)
1.到期贷款归还率(10分)=归还到期贷款累计额/到期贷款累计额×100%
达95%者为满分,每减少4个百分点,递减1分。
2.应付款清偿率(8分)=清付应付款累计额/ 到期应付款累计额×100%
达95%者为满分,每减少5个百分点,递减1分。
3.购销合同履约率(7分)=实际执行购销合同份数/应执行购销合同份数×100%
达95%者为满分,每减少5个百分点,递减1分。
三、经济效益与经营状况(30分)
1.资金利润率= 税后利润/固定资产和全部流动资金平均占用额×100%
达到或超过省内同行业同规模企业平均水平者为满分,低于平均水平者,实际资金利润率除平均水平再乘满分为应得分。
2.利润增长率(6分)=(本年利润总额-上年利润总额)/上年利润总额×100%
达到或超过省内同行业同规模企业平均水平者为满分。低于平均水平者,实际利润增长率除平均水平再乘满分为应得分。
3.产值销售率=实现销售收入/实现产值×100%
达95%者为满分,每减少5个百分点,递减1分。
4.全部流动资金周转次数(7分)=产品销售收入/全部流动资金平均占用额
超过省内同行业同规模企业平均水平者为满分,持平者减1分,低于平均水平者视实际水平减分。
四、发展条件(15分)
1.企业领导人和职员素质(6分,优6,良4.5,可3,差1.5)
2.企业产品市场前景(3分,乐观3,尚可2,暗淡1)
3.企业设备与工艺技术先进程度(3分,先进3,一般2,差1)
4.新产品开发应用情况(3分,好3,尚可2,差1)
商业企业信用评级计分标准
一、资金实力(同工业企业)(30分)
二、信用状况(同工业企业)(25分)
三、经济效益与经营状况(30分)
1.资金利润率(同工业企业)(9分)
2.利润增长率(同工业企业)(6分)
3.购进销售率(8分)=商品销售额(按进价计)/ 商品购进额×100%
达95%者为满分,每减少5个百分点,递减1分。
4.全部流动资金周转次数(同工业企业)(7分)
四、发展前景(15分)
1.企业领导人和职员素质(6分,优6,良4.5,可3,差1.5)
2.企业购销渠道(3分,稳定3,一般2,不稳定1)
3.企业服务质量(3分,优3,一般2,差1)
4.商品销售增长率(3分)=计算期商品销售额-基期商品销售额/ 基期商品销售额×100%
达10%者为满分,每减少2个百分点,减0.2分。
金融机构信用评级计分标准
一、资金实力(30分)
1.资本资产比率(12分)= 资本(自有资金)/资产×100%
达15%者为满分,每减少1.5个百分点,减1分。
2.信贷资金利用率(10分)=各项贷款和证券持有月平均余额/( 资本+各项存款+各项借入款(含债券)×100%
达80%者为满分,每减少5个百分点,递减1分。
3.流动比率(8分)=流动资产/流动负债×100%
达110%者为满分,每减少6个百分点,减1分。
二、信用状况(25分)
1.拆借资金归还率(13分)=实际归还拆借资金/应归还拆借资金×100%
达100%者为满分,每减少5个百分点,递减1分。
2.借入款归还率(12分)= 实际归还借入款/应归还借入款×100%
达95%者为满分,每减少5个百分点,递减1分。
(此处借入款不包括拆借同业款)
三、经济效益与经营状况(30分)
1.资本利润率(8分)=税后利润/ 资本×100%
达到或超过省内同类金融机构平均水平者为满分,低于平均水平,实际比率除平均水平再乘满分为应得分。
2.利润增长率(7分)
达到或超过省内同类金融机构平均水平者为满分,低于平均水平,实际比率除平均水平再乘满分为应得分。
3.资金周转率(5分)=贷款累计收回额/各项贷款平均余额
周转次数达1.5次者为满分,1.2次、1次、1次以下分别为4分、3分、2分。
4.资金成本率(5分)=( 营业支出+非营业支出+管理费用)/[各项存款+各项借入款(含债券)]×100%
计算前3年资金成本率,年均下降5%者为满分,每增加5个百分点,递减1分。
5.存款增长率(5分)=(本年各项存款平均余额-上年各项存款平均余额)/上年各项存款平均余额×100%
计算前3年存款增长率,年均增长8%者为满分,每减少4个百分点,减1分。
四、发展条件(15分)
1.领导人及职工素质(6分,优6,良4.5,可3,差1.5)
2.智力开发能力(3分,强3,一般2,弱1)
3.服务网点和服务质量(3分,好(多)3,中2,差(少)1)
4.客户关系的稳定性(3分,稳定3,尚可2分,不稳定1)
房地产企业信用评级计分标准一、信用状况(25分)
1.到期贷款归还率=归还到期贷款累计额/到期贷款累计额×100%
达95%者为满分,每减少4个百分点,递减1分。
2.合同履约率=实际执行合同份数/应该履行合同总份数×100%
达95%者为满分,每减少4个百分点,减1分。
二、经营水平(30分)
1.产品合格率(8分)=经验收合格商品房面积/交付验收商品房面积×100%
达100%者为满分,每递减6个百分点,减1分
2.产品优良率(7分)= 经验收达优良的商品房面积/ 交付验收商品房面积×100%
达30%者为满分,每减少4个百分点,减1分。
3.商品房销售(出售)率(15分)= 已销售(出租)的商品房面积/ 已峻工可供销售(出租)的商品房面积×100%
达85%者为满分,每减少5个百分点,减1分。
三、经济效益(30分)
1.人均利税率(万元/人)(20分)=年实现利税总额/年职工平均人数×100%
达6万元为满分,每减少2000元,减1分。
(年利税总额=年实现利润总额+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附加费)
2.利润增长率(10分)=(本年利润总额-上年利润总额)/上年利润总额×100%
达10%者为满分,每减少2个百分点,减1分。
四、发展条件(15分)
1.企业领导人和职工素质(6分)
优6,良4.5,尚可3,差1
2.企业产品市场前景(2分)
乐观2,尚可1.5,暗淡1
3.企业所利用设备和工艺技术的先进程度(3分)
先进3,一般2,落后1
4.售后服务质量(4分)
好4,尚可2.5,差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