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中国保险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保监局
文 号:沪保监复[2006]177号
发布日期:2006-7-24
执行日期:2006-7-24
生效日期:1900-1-1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我司青浦园东路营销服务部改建为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青浦支公司的请示》(沪太保产[2006]23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筹建青浦支公司,筹建期为六个月。
二、筹建工作完成后,请向我局提出开业申请。
二○○六年七月二十四日
发文单位:中国保险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保监局
文 号:沪保监复[2006]177号
发布日期:2006-7-24
执行日期:2006-7-24
生效日期:1900-1-1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我司青浦园东路营销服务部改建为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青浦支公司的请示》(沪太保产[2006]23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筹建青浦支公司,筹建期为六个月。
二、筹建工作完成后,请向我局提出开业申请。
二○○六年七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