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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铁道部关于发布铁路货物运输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

发文单位: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铁道部

文  号:工商同字[1991]第80号

发布日期:1991-3-20

执行日期:1991-3-20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各铁路局:

  为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国办发〔1990〕13号文件精神,现发布铁路货物运输合同示范文本(GF—91—0402;GF—91—0403)。其中,GF—91—0402适用于当事人签订整车货物运输合同,由月度要车计划表和货物运单两部分组成;GF—91—0403适用于当事人签订零担货物和集装箱货物运输合同,由货物运单单独构成。

  以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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