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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专利局关于培训企业专利工作者的通知[失效]

发文单位:国家专利局

文  号:国专发法字[1987]第49号

发布日期:1987-3-19

执行日期:1987-3-19

失效日期:1990-7

各专利管理机关:

  为了贯彻国家经委、国家科委、财政部和中国专利局联合发出的《关于加强企业专利工作的规定》(国专发综字<1986>第257号文),培训企业专利工作干部,经研究决定:

  由中国专利局上海专利干部进修学院分期举办企业专利工作者培训班。培训对象是理工科大学毕业并具有一定实践经验的企业技术干部。培训内容参照中国专利局的《专利代理人培训大纲》,培训班结业考核合格者,由中国专利局发给《企业专利工作者证书》。持证书者可以代表本单位办理专利申请及其它有关的专利事务。

  具体办理事宜,请直接与中国专利局上海专利干部进修学院联系。

  中国专利局上海专利干部进修学院地址:

  上海市中山南二路930号

  电 话:385688

  联系人:丁纪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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