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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监会湖北保监局关于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申报武汉五友汽车修理有限公司等6家单位保险兼业代理资格的批复

发文单位:中国保监会湖北保监局

文  号:鄂保监中介〔2006〕86号

发布日期:2006-7-27

执行日期:2006-7-27

生效日期:1900-1-1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

  你分公司《关于申报2006年第二批保险兼业代理人资格的请示》(平保产鄂分办(2006)16号)收悉。按照《保险兼业代理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核准你分公司申报的武汉五友汽车修理有限公司等5家单位的保险兼业代理资格(见附件)。

  二、你分公司申报的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黄冈市分行营业部已经具备保险兼业代理资格,代理险种为中国保监会核准或备案的财产保险和人身保险(航空意外伤害保险除外)。

  三、你分公司应将《保险兼业代理许可证》及时转发相关保险兼业代理机构。

  四、你分公司要切实承担起对保险兼业代理业务的管理责任。对因疏于管理而导致保险兼业代理机构在代理业务中发生违法违规行为,我局将依法追究相关保险机构和人员的责任。

  二○○六年七月二十七日

  附件: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保险兼业代理机构代理资格审批核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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