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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监会湖北保监局关于湖北鹏程保险代理有限公司变更高管人员、股东及股权结构的批复

发文单位:中国保监会湖北保监局

文  号:鄂保监中介〔2006〕81号

发布日期:2006-7-25

执行日期:2006-7-25

生效日期:1900-1-1

湖北鹏程保险代理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高管人员变更、股东及股权结构变更的申请材料收悉,根据《保险法》、《保险代理机构管理规定》,经审核,批复如下:

  一、核准何进华的董事长任职资格;核准江少伟的副总经理任职资格;核准季成辉的副总经理任职资格。

  二、同意你公司变更股东及股权结构,变更后的公司股权结构如下:湖北鄂州百威制冷电器有限公司出资40万元,占公司股本的10%;武汉钢铁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出资40万元,占公司股本的10%;湖北宏业经济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出资40万元,占公司股本的10%;湖北永发贸易有限公司出资40万元,占公司股本的10%;北京华源百邦有限责任公司出资40万元,占公司股本的10%;武汉天行健投资有限公司出资40万元,占公司股本的10%;中船重工财务有限公司出资40万元,占公司股本的10%;武汉金宏源贸易有限公司出资60万元,占公司股本的15%;中铁大桥局(集团)有限公司出资20万元,占公司股本的5%;何进华出资40万元,占公司股本的10%.

  三、你公司应尽快持《保险代理机构法人许可证》,到我局办理有关变更手续。

  二○○六年七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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