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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山西省保监局关于同意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长治市分公司故县营销服务部设立的批复

发文单位: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山西省保监局

发布日期:2006-7-5

执行日期:2006-7-5

生效日期:1900-1-1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分公司:

  你分公司《关于设立长治市分公司故县营销服务部的请示》(晋人保财险发(2006)62号)收悉。经审核,批复如下:

  一、同意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长治市分公司故县营销服务部设立,机构编码:YX0104008.

  二、营销服务部地址为:长治市故县东街53号。

  三、负责人:刘晓勇。

  四、营销服务部的营业范围:

  (一)对营销员开展培训及日常管理;

  (二)收取营销员代收的保险费、投保单等单证;

  (三)分发公司签发的保险单、保险收据等相关单证;

  (四)接受客户的咨询和投诉;

  (五)经公司核保,营销服务部可以打印保单;

  (六)经公司授权,营销服务部可以从事部分险种的查勘理赔。

  五、你分公司应持此批文到我局领取《保险营销服务许可证》。

  二○○六年七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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