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天津保监局
发布日期:2006-5-26
执行日期:2006-5-26
生效日期:1900-1-1
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设立宝坻营销服务部的请示》(生保津发[2006]50号)收悉。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批准你公司设立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宝坻营销服务部。
二、上述营销服务部的营业地址为:天津市宝坻区环城南路28号3层。
三、同意于丽强为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宝坻营销服务部主要负责人。
四、上述营销服务部的业务范围:
(一)对营销员开展培训及日常管理;
(二)收取营销员代收的保险费、投保单等单证;
(三)分发保险公司签发的保险单、保险收据等相关单证;
(四)接受客户的咨询、投诉。
五、你公司应按照有关保险法律、法规以及针对营销服务部制定的各项管理制度,加强对营销服务部的管理,依法合规开展保险业务,切实防范经营风险。
请持此批文到我局领取《保险营销服务许可证》,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有关工商登记手续。
二○○六年五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