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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行2007年第七十二期、第七十三期中央银行票据的公告

发文单位:中国人民银行公开市场业务操作室

文  号:中央银行票据发行公告2007年第49号

发布日期:2007-7-11

执行日期:2007-7-11

生效日期:1900-1-1

  为保持基础货币平稳增长和货币市场利率基本稳定,2007年7月12日(周四)中国人民银行将发行2007年第七十二期、第七十三期中央银行票据。

  第七十二期中央银行票据期限3年,为固定利率附息债券,按年付息,最高发行量10亿元,缴款日为2007年7月13日,起息日为2007年7月13日,付息日为每年7月13日,到期日为2010年7月13日,到期还本并支付最后一年利息。本期中央银行票据向全部公开市场业务一级交易商进行利率招标。特别提示,第七十二期中央银行票据缴款要素如下,收款人户名:中央银行票据(0701072),账号:23507072,支付行号:001100001509.

  第七十三期中央银行票据期限3个月(91天),最高发行量440亿元,缴款日为2007年7月13日,起息日为2007年7月13日,到期日为2007年10月12日。本期中央银行票据以贴现方式发行,向全部公开市场业务一级交易商进行价格招标,到期按面值100元兑付。特别提示,第七十三期中央银行票据缴款要素如下,收款人户名:中央银行票据(0701073),账号:23507073,支付行号:001100001509.

  中国人民银行公开市场业务操作室
  二○○七年七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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