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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监会山东保监局关于恒安标准人寿保险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设立济南营销服务部的批复

发文单位:中国保监会山东保监局

文  号:鲁保监复[2006]311号

发布日期:2006-10-10

执行日期:2006-10-10

生效日期:1900-1-1

恒安标准人寿保险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设立恒安标准人寿保险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济南营销服务部的请示》(QD HASL司字[2006]2号)收悉。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设立青岛分公司济南营销服务部。

  二、核定该营销服务部营业地址为:济南市经七路168号。

  三、核准该营销服务部的业务范围:

  (一)对营销员开展培训及日常管理;

  (二)收取营销员代收的投保单等单证及保险费;

  (三)分发保险公司签发的保险单、保险收据等相关单证;

  (四)接受客户的咨询和投诉;

  (五)经公司核保,可以打印保单。

  四、该营销服务部的业务经营区域由你总公司授权决定。

  你公司接到此批复后,应持此批件及你总公司关于该营销服务部业务经营区域的授权书到我局领取《保险营销服务许可证》,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有关登记注册手续。

  此复

  二OO六年十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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