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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保监局关于2006年3季度山东省保险营销员持证情况的通报

发文单位: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保监局

文  号:鲁保监发[2006]176号

发布日期:2006-10-30

执行日期:2006-10-30

生效日期:1900-1-1

各保险公司:

  为加强营销员管理,促进展业行为规范化,贯彻落实《保险营销员管理规定》,根据保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保险营销员持证上岗制度的通知》(保监发[2004]49号)精神和《关于加强保险营销员持证上岗管理明确达标时间要求的通知》(鲁保监发[2005]128号)要求,我局对山东省(不含青岛市,下同)保险营销员2006年3季度持证情况进行了汇总分析,现通报如下:

  一、我省保险营销员持证情况分析

  (一)总体情况

  1、保险营销员数量。截至2006年3季度末,山东省共有保险营销员137,881人,较上季度增加2,249人。其中,寿险公司营销员112,487人,较上季度减少29人;产险公司营销员25,394人,较上季度增加2,278人。本季度新增安华、信诚、首创安泰、永诚、海康等5家公司,除永诚、海康暂无保险营销员,其他三家公司新增营销员393人。青岛华泰前期无保险营销员,本季度新增营销员3人。

  2006年各公司营销员情况统计表 (单位:人)

公司名称二00六年1季度二00六年2季度二00六年3季度
中国人寿50,56844,95643,950
太保寿21,57520,82219,364
济南平安寿3,1002,8373,048
青岛平安寿8,6078,4488,153
太平人寿1,3471,2681,350
泰康人寿13,84916,24513,716
新华人寿12,62111,77813,705
民生人寿4,4425,0977,085
长城人寿153152169
合众人寿4755701,089
海尔纽约人寿7777118
国民人寿-130182
人保健康-4282
中英人寿-94145
首创安泰--41
信诚人寿--290
寿险公司合计116,814112,516112,487
人保10,44311,47112,517
太保产1,9441,9441,537
济南平安产141160110
青岛平安产1028581
太平产---
天安2,1051,9591,503
永安8701,0101,023
济南大地9561,1921,304
青岛大地7819821,208
中华联合2,6722,7443,581
青岛大众1267878
青岛华泰--3
华安154887
阳光3708011,296
安邦5136421,004
安华农险--62
产险公司合计21,03823,11625,394
总计137,852135,632137,881

  2、持证率达标情况。截至2006年3季度末,山东省保险营销员持证率为88.67%,较上季度增长3.8个百分点。其中,寿险公司平均持证率为86.74%,较上季度增长4.19个百分点;产险公司平均持证率为97.22%,较上季度增长1.09个百分点。  11家公司持证率有不同幅度的增长,其中泰康人寿增幅最大,达19.14个百分点;1家寿险公司和2家产险公司的持证率有所下降,分别为济南平安寿下降2.22%,青岛大地下降14.32%,太保产下降0.46%.本季度新增公司中,除安华农险持证率较低仅为66.13%外,其他公司都严格遵守新增营销员必须持证上岗的规定。

  根据《关于加强保险营销员持证上岗管理明确达标时间要求的通知》要求:至2006年6月30日,各保险公司的营销员持证率不得低于90%;至2006年12月31日,各保险公司的营销员持证率达到100%.截止2006年3季度末尚有5家寿险公司和3产险公司达不到80%的目标持证率,其中最低的安华农险仅为66.13%.

  2006年各公司持证率情况统计表

公司名称二00六年二00六年二00六年比上季增减
1季度2季度3季度
中国人寿78.01%84.99%86.10%1.11%
太保寿79.12%80.30%82.47%2.17%
济南平安寿76.13%94.54%92.32%-2.22%
青岛平安寿81.28%87.86%90.40%2.54%
太平人寿100.00%100.00%100.00%0.00%
泰康人寿72.75%68.38%87.52%19.14%
新华人寿76.24%84.72%88.00%8.48%
民生人寿56.64%87.01%85.42%3.28%
长城人寿98.69%98.03%100.00%1.97%
合众人寿100.00%100.00%100.00%0.00%
海尔纽约人寿100.00%100.00%100.00%0.00%
国民人寿-100.00%100.00%0.00%
人保健康-100.00%100.00%0.00%
中英人寿-100.00%100.00%0.00%
首创安泰--100.00%
信诚人寿--100.00%
寿险公司合计77.16%82.55%86.74%4.19%
人保92.61%92.93%96.21%3.28%
天安97.20%100.00%100.00%0.00%
永安100.00%100.00%100.00%0.00%
山东大地100.00%100.00%100.00%0.00%
青岛大地100.00%100.00%85.68%-14.32%
山东平安产87.94%85.63%89.09%3.46%
青岛平安产100.00%100.00%100.00%0.00%
太保产100.00%100.00%99.54%-0.46%
太平产---
中华联合94.54%100.00%100.00%0.00%
青岛大众100.00%93.59%94.87%1.28%
青岛华泰--100.00%
华安100.00%100.00%100.00%0.00%
阳光91.35%100.00%100.00%0.00%
安邦90.25%91.43%98.71%7.28%
安华农险--66.13%
产险公司合计94.89%96.13%97.22%1.09%
总计79.87%84.87%88.67%3.80%

  (二)持证情况分析

  2006年3季度保险营销员持证率88.67%,今年持证率稳步增长,主要原因分析如下:

  1、进一步贯彻落实管理规定,加强营销员管理。

  《保险营销员管理规定》的颁布,促进了各公司对营销员持证上岗工作地重视。本季度各公司进一步加强营销员管理,落实营销员持证率达标措施及方案,这是营销员持证率稳步增长的主要原因。

  2、我局对持证率较低的公司加强监管。

  我局对营销员持证率较低的泰康人寿进行监管谈话并下发监管函,指出该公司在营销员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该公司高度重视,加强了对营销员管理和培训工作,落实持证率达标要求,本季度营销员持证率提高19.14个百分点。

  3、部分公司继续清退无证及虚挂人力。

  为进一步强化对保险营销员的管理,部分公司尤其是寿险公司继续清退无证及虚挂人员,持证率总体水平有一定提高。本季度营销员总数排名前5位的公司中,除新华人寿营销员总数增加1,927人外,其他4家公司营销员总数较上季度减少5,288人,其中泰康人寿人数减少最多,达2,529人。

  4、加强培训力度,提高参考率和考试通过率。

  为提高持证率和营销员素质,各公司均加大了培训力度和考试组织力度,并加强了考试培训力度,提高考试通过率。如中国人寿各市分公司均采取晨会宣导、适当奖罚、集中培训、强调讲师精心授课等措施,有效提高了参考率和培训质量。

  5、新增寿险公司100%持证率的政策执行情况较好。

  9家寿险公司和8家产险公司营销员持证率100%, 9家寿险公司中除太平人寿外,其他8家均为去年下半年之后设立的新公司,而去年下半年之后设立的4家产险公司中仅有2家持证率100%.

  6、少数公司未严格执行监管政策要求。

  《关于加强保险营销员持证上岗管理明确达标时间要求的通知》(鲁保监发[2005]128号)明确要求,自文件下发之日起,新增的保险营销员在未取得《资格证书》前,一律不得派发工号和从事展业活动。而有的公司不严格执行监管政策,依然允许新增人员无证展业,如持证率较低的安华农险,62名从事展业活动的营销员中仅有41人持证。

  7、个别公司报表报送工作不严谨,报表报送不及时,报送数据有误。

  部分公司未按要求认真填报《营销员持证情况季报表》,不能按时上报持证报表和持证情况报告,需我局工作人员多次催报。个别公司报表填报不严谨,报送数据有误。如:青岛大地本季度营销员总数新增170人,但上报时由于未计入总持证人数中,致使其本应为100%的持证率下降为85.68%,经我局工作人员电话询问该公司报表上报人员才发现。

  二、重点通报的机构

  根据对持证工作的重视程度和持证率的高低,决定对安华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给予通报批评,并责令该公司制定切实可行的营销员持证措施,确保持证上岗制度地落实,并于11月10日前报我局。

  三、监管要求

  (一)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管理规定,加强对营销员的管理

  《保险营销员管理规定》是规范保险营销市场的重要规章,对于强化保险营销员管理,规范营销员展业行为,减少展业过程中的欺诈误导现象,保护广大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利益,提高营销员整体素质和服务水平,促进我省保险业又快又好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各公司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这一制度。

  (二)认真贯彻落实年底100%持证政策

  各公司要认真贯彻《关于加强保险营销员持证上岗管理明确达标时间要求的通知》(鲁保监发[2005]128号)要求的年底保险营销员100%持证上岗的政策,切实承担起对分支机构的管理职责,督促分支机构完善保险营销员管理制度,明确要求保险营销员只有在取得《资格证书》和《展业证书》后才能从事保险业务活动。不得向未取得《资格证书》的人员发放《展业证书》。对于公司增员成功,而尚未取得《资格证书》的人员,一律不得派发工号、录入系统和从事展业活动,也不得计入营销员总人数。

  (三)对通报中已列明的三季度末持证率未达到90%的公司,自本通报下发之日起,山东保监局不再受理公司的新设分支机构申请,直至各公司营销员持证率达标为止。

  特此通报

  二00六年十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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