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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西保监局关于南昌爱信保险代理公司设立的批复

发文单位: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西保监局

文  号:赣保监中介[2006]122号

发布日期:2006-10-31

执行日期:2006-10-31

生效日期:1900-1-1

邹秋贵、赵群:

  你们提交的关于江西爱信保险代理有限公司设立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批准江西爱信保险代理有限公司设立。

  二、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200万元。其中,邹秋贵出资140万元,出资比例为70%,赵群出资60万元,出资比例为30%。

  三、公司业务经营区域:江西省行政辖区。

  四、公司地址:南昌市青山南路85号A栋101室。

  五、公司可经营下列业务:

  (一)代理销售保险产品;

  (二)代理收取保险费;

  (三)根据保险公司的委托,代理相关业务的损失勘查和理赔。

  六、核准邹秋贵的执行董事兼总经理任职资格。

  七、公司须持我局核发的《保险代理机构法人许可证》到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工商注册手续,领取营业执照后方可从事保险代理业务。

  八、公司应依法经营,并执行中国保监会的有关政策,相关内容可登录中国保监会网站查询(www.circ.gov.cn)。

  此复

  二○○六年十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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