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法规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青岛保监局关于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撤销济宁中心支公司梁山营销服务部等机构的批复

发文单位: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青岛保监局

文  号:鲁保监复[2006]361号

发布日期:2006-11-10

执行日期:2006-11-10

生效日期:1900-1-1

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撤销梁山、微山营销服务部的请示》(平保寿青分发[2006]149号)收悉。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撤销济宁中心支公司梁山营销服务部、微山营销服务部。

  二、你公司应在接到此文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我局交回上述营销服务部《保险营销服务许可证》正副本,并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三、你公司应做好上述营销服务部原客户的后续服务工作。

  二OO六年十一月十日

其他相关法规更多 >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