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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内蒙古保监局关于核准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包头中心支公司开业的批复

发文单位: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内蒙古保监局

发布日期:2006-11-7

执行日期:2006-11-7

生效日期:1900-1-1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包头中心支公司开业验收的请示》(内太保产发[2006]64号)收悉,经审核验收,批复如下:

  一、核准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包头中心支公司开业;

  营业地址:包头市钢铁大街24号宝鼎大厦。

  二、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包头中心支公司的业务范围:企业财产损失保险、建筑工程保险、安装工程保险、货物运输保险、机动车辆保险、船舶保险、能源保险、一般责任保险、保证保险、信用保险(出口信用保险除外)、短期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经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财产保险业务。

  请持此批文到我局领取《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注册手续,领取营业执照后方可营业。

  二○○六年十一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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