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法规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青岛保监局关于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撤销胶南营销服务部的批复

发文单位: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青岛保监局

文  号:青岛保监复[2006]97号

发布日期:2006-12-19

执行日期:2006-12-19

生效日期:1900-1-1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撤销胶南营销服务部的请示》(平保产青分发[2006]116号)收悉。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撤销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胶南营销服务部。

  二、你公司应在接到此文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我局交回《保险营销服务许可证》正副本,并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三、你公司今后不得再以胶南营销服务部的名义开展业务。

  此复

  二OO六年十二月十九日

其他相关法规更多 >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