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保监局
发布日期:2006-4-18
执行日期:2006-4-18
生效日期:1900-1-1
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设立福永营销服务部的请示》(平保深寿[2006]20号)收悉。经审核,批复如下:
一、批准你公司设立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福永营销服务部。
二、营销服务部经营范围:
(一)对营销员开展培训及日常管理;
(二)收取营销员代收的保险费和投保单;
(三)分发保险公司签发的保险单、保险收据等相关单证;
(四)接受客户的咨询、投诉;
(五)经公司核保,营销服务部可以打印保单;
(六)经公司授权,营销服务部从事人身险种的查勘理赔。
三、营销服务部地址为深圳市宝安区福永街道二办左侧莱福大厦七楼B室。
四、营销服务部负责人为刘雪琴。
该营销服务部经我局核发《保险营销服务许可证》,办理营业执照后方可营业。
此复
二○○六年四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