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宁夏保监局
发布日期:2006-4-17
执行日期:2006-4-17
生效日期:1900-1-1
安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设立盐池保险营销服务部的请示》(安邦宁办[2006]29号)收悉。根据《保险公司管理规定》、《保险公司营销服务部管理办法》和中国保监会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程的有关规定,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设立安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盐池营销服务部。
二、盐池营销服务部的营业地址:盐池县307国道北侧宏亚大酒店1层。
三、盐池营销服务部业务经营区域:宁夏回族自治区行政辖区。
四、盐池营销服务部业务经营范围:
(一)对营销员开展培训及日常管理;
(二)收取营销员代收的保险费、投保单等单证;
(三)分发保险公司签发的保险单、保险收据等相关单证;
(四)接受客户的咨询、投诉;
(五)经公司核保,营销服务部可以打印保单;
(六)经公司授权,营销服务部从事机动车辆险种的查勘理赔。
五、盐池营销服务部负责人:刘宏强
六、随文颁发《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编号P10262VNXY01.
你公司须持《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到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有关登记手续,并按许可事项向社会公告。
此复
二00六年四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