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云南保监局
文 号:云保监复[2006]67号
发布日期:2006-4-19
执行日期:2006-4-19
生效日期:1900-1-1
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撤销西山、五华两家营销服务部的申请材料(大地财保云发(2006)91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撤销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西山营销服务部、五华营销服务部两家机构。
二、以上机构撤销后,你公司应采取适当方式及时向社会公告,做好原营销服务部人员、业务与新设机构的衔接工作,落实好对客户的售后服务。
三、你公司今后不得再以该营销服务部的名义开展业务。
四、你公司应在接到批复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我局交回该营销服务部《保险营销服务许可证》正副本,并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以上机构的注销登记手续。
二00六年四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