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北保监局
发布日期:2006-4-19
执行日期:2006-4-19
生效日期:1900-1-1
民生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民生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设立景县等5个营销服务部的请示》(民寿冀分发[2006]67号)及补正材料收悉。依据《中国保监会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程》,经审核,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设立民生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景县营销服务部、民生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新乐营销服务部、民生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海兴营销服务部、民生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隆尧营销服务部、民生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临漳营销服务部。
二、营销服务部的负责人分别为:张鹏瑞、罗锡勇、张新龙、王英林、李杰。
三、营销服务部的营业地址分别为:衡水市景县景州镇景新街南侧水场路西会堂对过科海电脑城五楼、新乐市新兴路100号、沧州市海兴县县供销社办公大楼三楼、邢台市隆尧县康庄路唐尧商城南口西侧大伟通讯二楼、邯郸市临漳县建安路农行机关大楼三楼。
四、营销服务部的营业范围为:
(一)对营销员开展培训及日常管理;
(二)收取营销员代收的保险费、投保单等单证;
(三)分发保险公司签发的保险单、保险收据等相关单证;
(四)接受客户的咨询和投诉;
(五)经保险公司核保,营销服务部可以打印保单;
(六)经保险公司授权,营销服务部可以从事部分险种的查勘理赔。
五、请你公司持此批复到河北保监局领取《保险营销服务许可证》。
此复
二00六年四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