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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广西保监局关于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池中心支公司宜州等两家营销服务部设立的批复

发文单位: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广西保监局

文  号:桂保监复〔2006〕98号

发布日期:2006-4-29

执行日期:2006-4-29

生效日期:1900-1-1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设立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池中心支公司宜州、南丹等二家营销服务部的请示》(平保产桂分发(2006)24号)及补正材料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批准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池中心支公司宜州、南丹营销服务部设立。

  二、核准上述营销服务部地址:

  (一)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池中心支公司宜州营销服务部地址:广西宜州市山谷路86号;

  (二)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池中心支公司南丹营销服务部地址:广西南丹县民生路152号。

  三、核准上述营销服务部主要负责人:

  (一)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池中心支公司宜州营销服务部主要负责人:张凯;

  (二)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池中心支公司南丹营销服务部主要负责人:曾超煜。

  四、上述营销服务部的营业范围如下:

  (一)对营销员开展培训及日常管理;

  (二)收取营销员代收的保险费、投保单等单证;

  (三)分发保险公司签发的保险单、保险收据等相关单证;

  (四)接受客户的咨询和投诉;

  (五)经保险公司核保,营销服务部可以打印保单;

  (六)经保险公司授权,营销服务部可以从事部分险种的查勘理赔。

  你公司须持本批复到广西保监局领取《保险营销服务许可证》,并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登记手续,领取营业执照后,上述营销服务部方可从事保险服务业务。

  二OO六年四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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