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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保监局关于中华联合财产保险公司湖北分公司申报宜都市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保险兼业代理资格的批复

发文单位: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保监局

文  号:鄂保监中介〔2006〕38号

发布日期:2006-4-26

执行日期:2006-4-26

生效日期:1900-1-1

中华联合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

  你分公司《关于为宜都市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申办保险兼业代理人资格的请示》(中华保险鄂发[2006]48号)收悉。按照《保险兼业代理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核准你分公司申报的宜都市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的保险兼业代理资格,其许可证编号为42058118257012600,代理险种为中国保监会核准或备案的财产保险和人身保险(航空意外伤害保险除外)。

  二、你分公司应将《保险兼业代理许可证》及时转发宜都市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

  三、你分公司要切实承担起对保险兼业代理业务的管理责任。对因疏于管理而导致保险兼业代理机构在代理业务中发生违法违规行为,我局将依法追究相关保险机构和人员的责任。

  二○○六年四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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