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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辽宁保监局关于辽宁海纳源保险代理有限公司营口分公司设立的批复

发文单位: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辽宁保监局

文  号:辽保监中[2006]47号

发布日期:2006-4-29

执行日期:2006-4-29

生效日期:1900-1-1

辽宁海纳源保险代理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设立分公司的请示》(海纳源保险经发(2006)004号)收悉。依据《保险代理机构管理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批准辽宁海纳源保险代理有限公司营口分公司设立。

  二、分公司业务经营区域:辽宁省营口市行政辖区。

  三、分公司营业地址:辽宁省营口市鲅鱼圈区华海佳苑A座2号。

  四、分公司业务经营范围:

  (一)代理销售保险产品;

  (二)代理收取保险费;

  (三)代理相关保险业务的损失勘查和理赔。

  五、核准于涛的营口分公司负责人的任职资格。

  六、你公司须持本批复到辽宁保监局领取该分公司的《经营保险中介业务许可证》,并到该分公司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有关工商登记手续。

  此复

  二OO六年四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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