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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内蒙古保监局关于对内蒙古安平保险代理有限责任公司设立鄂尔多斯分公司的批复

发文单位: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内蒙古保监局

发布日期:2006-5-10

执行日期:2006-5-10

生效日期:1900-1-1

内蒙古安平保险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有关鄂尔多斯分公司的设立申请材料收悉。经验收审核,批复如下:

  一、批准设立内蒙古安平保险代理有限责任公司鄂尔多斯分公司。

  二、公司地址: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天骄路西侧创业大厦。

  三、同意你公司授权分公司经营以下业务:

  (一)代理销售保险产品;

  (二)代理收取保费;

  (三)根据保险公司的委托,代理相关业务的损失勘查和理赔。

  四、核准孙占军分公司经理的任职资格。

  五、你公司接此批复后来我局领取《经营保险中介业务许可证》,并到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注册手续。

  六、你公司应严格执行中国保监会的有关政策,切实加强对分支机构的管理。

  二○○六年五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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