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贵州保监局
文 号:黔保监中介〔2006〕30号
发布日期:2006-5-10
执行日期:2006-5-10
生效日期:1900-1-1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集中申报保险兼业代理人资格的请示》(平保产黔分发(2006)18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核准你公司代为申报的“乌江机械厂利达汽车修理厂”等2家单位的保险兼业代理人资格(见附件)。
二、你公司应按照《保险法》与《保险兼业代理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加强保险兼业代理业务的管理。
二○○六年五月十日
附件:核准资格的保险兼业代理人名单
| 序号 | 单位名称 | 兼业代理许可证编号 | 代理险种 |
| 1 | 乌江机械厂利达汽车修理厂 | 52030221479291200 | 机车险、意外伤害险 |
| 2 | 金沙县健康汽车修理厂 | 522424L1285683700 | 机车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