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贵州保监局
文 号:黔保监中介〔2006〕32号
发布日期:2006-5-11
执行日期:2006-5-11
生效日期:1900-1-1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上报所辖分支机构兼业代理人代理资格申报的请示》(黔太保产(2006)107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核准你公司代为申报的“毕节地区顺联汽车贸易有限责任公司”等2家单位的保险兼业代理人资格(见附件1)。
二、不予核准你公司代为申报的“毕节市萍萍农机服务部”的保险兼业代理人资格(见附件2)。
三、你公司应按照《保险法》与《保险兼业代理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加强保险兼业代理业务的管理。
二○○六年五月十一日
附件:1、核准资格的保险兼业代理人名单
| 序号 | 单位名称 | 兼业代理许可证编号 | 代理险种 |
| 1 | 毕节地区顺联汽车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 52240175019775400 | 机车险、意外伤害险、家财险 |
| 2 | 仁怀市顺达进口汽车维修厂 | 52038270952110200 | 机车险、意外伤害险 |
附件二:
不予核准资格的保险兼业代理人名单
| 序号 | 单位名称 | 不予核准增加保险代理险种原因 |
| 1 | 毕节市萍萍农机服务部 | 单位主营业务与保险业务无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