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中国保险业监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日期:2006-8-3
执行日期:2006-8-3
生效日期:1900-1-1
董必文、黄琨:
你们提交的关于深圳市百家保险代理有限公司设立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核,批复如下:
一、批准深圳市百家保险代理有限公司设立。
二、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50万元。其中,董必文出资45万元,出资比例为90%;黄琨出资5万元,出资比例为10%.
三、公司业务经营区域:广东省行政辖区。
四、公司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6031号杭钢富春商务大厦1401室。
五、公司可经营下列业务;
(一)代理销售保险产品;
(二)代理收取保险费;
(三)代理相关保险业务的损失勘查和理赔;
(四)中国保监会规定的其他业务。
六、核准董必文的执行董事兼总经理任职资格。
七、你公司须持本批复到深圳保监局领取《保险代理机构法人许可证》,并到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有关工商登记手续,方可开业。
八、公司应依法经营,并执行中国保监会的有关政策,相关内容可登录中国保监会网站查询。
此复
中国保险业监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六年八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