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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将发行2006年第五十六期、第五十七期中央银行票据的公告

发文单位:中国人民银行公开市场业务操作室

文  号:中央银行票据发行公告2006年第53号

发布日期:2006-8-2

执行日期:2006-8-2

生效日期:1900-1-1

  为保持基础货币平稳增长和货币市场利率基本稳定,2006年8月3日(周四)中国人民银行将发行2006年第五十六期、第五十七期中央银行票据。

  第五十六期中央银行票据期限3个月(91天),最高发行量10亿元,缴款日为2006年8月4日,起息日为2006年8月4日,到期日为2006年11月3日,到期按面值100元兑付。本期中央银行票据向全部公开市场业务一级交易商进行价格招标。特别提示,第五十六期中央银行票据缴款要素如下,收款人户名:中央银行票据(0601056),账号:23506056,支付行号:001100001509。

  第五十七期中央银行票据期限6个月(182天),最高发行量100亿元,缴款日为2006年8月4日,起息日为2006年8月4日,到期日为2007年2月2日,到期按面值100元兑付。本期中央银行票据向全部公开市场业务一级交易商进行价格招标。特别提示,第五十七期中央银行票据缴款要素如下,收款人户名:中央银行票据(0601057),账号:23506057,支付行号:001100001509。

  中国人民银行公开市场业务操作室
二〇〇六年八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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