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法规

中国保监会山东保监局关于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德州中心支公司临邑营销服务部迁址的批复

发文单位:中国保险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保监局

文  号:鲁保监复[2006]245号

发布日期:2006-8-10

执行日期:2006-8-10

生效日期:1900-1-1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德州中心支公司迁址的请示》(新保鲁发[2006]18号)收悉。经审查,批复如下:

  同意你公司所属德州中心支公司由德州市湖滨南路10号迁至德城区东风路68号。

  机构迁址后,不得在原址以任何形式继续保留业务。你公司应做好迁址的宣传工作,并于文到之日起10日内持《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正、副本到山东保监局办理变更手续。

  此复

  二OO六年五月九日

其他相关法规更多 >
立即咨询